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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故人玩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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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驚一乍,把商妍妍嚇的不輕, 拍著胸口問:“就你?”一邊說一邊上下打量餘芳菲, 重點流連了頭部和手指部分, 很看不上的樣子。

餘芳菲反問:“那比賽什麽時候開始?”

“一個月後。可一個月後你這指甲也長不出來啊。”

餘芳菲拉著她的手,可憐巴巴的望著她:“指甲長不出來,但我體力肯定已經恢覆了呀。你就幫我報名好不好, 我特別特別想去,特別特別感興趣。”

商妍妍倒不懂了, 以前也沒見餘芳菲玩兒過這個游戲, 怎麽就特別感興趣了呢?她冷著臉不想同意, 斜眼看餘芳菲。

餘芳菲憋著嘴做害怕狀, 左手悄悄伸出來比心。

商妍妍驚了:“我靠,賣萌犯規好不好!”

餘芳菲看有戲,趕緊湊上去:“那你說, 你幫我嗎?”

都這樣了還能不幫?誰他媽對著這種級別的美女、這種級別的賣萌能說出一個不字?

商妍妍自問不是孟驍言,只能無奈扶額答應幫餘芳菲報名,餘芳菲驚喜的抱住她的臉親了一口,商妍妍也笑嘻嘻的親回去。

報名參加這場一個月後的吃雞比賽算是餘芳菲未雨綢繆——她既然打定主意要在孟驍言面前做戲,那就必須創造她跟孟驍言相處的機會。這次真人吃雞的組織者申燕邵跟孟驍言雖然不熟, 但他的弟弟申燕行卻是孟驍言的鐵磁, 所以孟驍言是一定會接到邀請的。

如果一個月後他會去,那好, 她順理成章的賴著孟驍言, 努力改變原主留給他的固有印像, 如果他不去……

那她也可以去放松幾天啊,嘿嘿。

餘芳菲瞇著眼睛笑了,轉念又想起如今雖然萬事俱備,但劇情大神那關她也能順利通過嗎?

她曾經總結過、也試探過她在這個世界行事必須要遵守的規則,其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要與孟驍言在規定的時間內離婚,在這個前提下,保持原主人設不崩。

但如果離婚與保持原主人設不崩發生了沖突,哪一級是優先級?

餘芳菲想起她與孟琛被綁架的那兩天,在那兩天內,她並沒有遵循原主的人設,但劇情大神卻沒有懲罰她,因為那個時候生死攸關,孟琛作為《撩心》的重要配角,是絕對不能死在這一場在原文中並不存在的綁架中的。

這是不是說明,原主的人設在很多時候,為了《撩心》正式劇情的順利開展,是可以退步的?

但前幾天她也曾經想過主動對孟驍言提出離婚,話還沒有出口,劇情大神就以一陣熟悉的刺痛提醒了她,這是否說明,原主的人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崩掉,卻不得違背其基本設定?

餘芳菲不敢肯定,但這個推測是目前最符合邏輯的,她決定暫時相信,並且去試探,如果劇情大神真的容許她為了離婚而在孟驍言面前崩掉原主部分人設,那她在未來三個月內就可以不再扮演原主的偏執和暴躁,就算做不回自己,也比之前那兩個月好過太多了。

這時候餘芳菲才徹底調整好心態,在書中這一世本來就是她賺到的,幾十年的壽命呢,為此演上幾個月的戲也不算是很過分,她就努力去做,實在不行,那再另說!

她心中這些念頭自然沒有表現出來,只是表面上整個人還是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恢覆了光彩,比之前臉色蒼白、生無可戀的樣子要好上太多了,所以當她住了半個月的院,提出要回家的時候,老太太沒有太強硬的拒絕。

她只是有點猶豫,覺得餘芳菲這回是受了大苦了,應該好好休息一段時間才對,餘芳菲卻說:“可是我待在醫院跟待在家裏也沒有區別啊,顧嫂可以做營養又好吃的東西給我,孟琛也不用一放學就從幼兒園過來了,你說是不是啊奶奶?”

她邊說邊把頭放到老太太肩膀上蹭,老太太一開口說拒絕的話她就給老太太捏腰錘肩,特別殷勤,老太太自然受用,覺得最近一段時間芳菲小丫頭真是太會撒嬌了,叫人簡直沒法拒絕。

最終無奈,還是依了她。

餘芳菲這回在醫院裏住了半個月,手指傷了不能打游戲,整個人都無聊的要死,所以回了老宅後看哪兒都親切的不行,廚房的幫傭顧嫂還特意給她煮了魚湯,味道特別好。

她一口氣就喝完了,顧嫂看的也高興,在圍裙上擦擦手說:“小姐你要是喜歡的話,那我明晚再給你做?”

餘芳菲豎起大拇指誇:“好啊好啊,我很久沒喝到這麽鮮的魚湯啦。”

“還是得魚好。”顧嫂道:“滿慶知道今天你回來,一大早去市場上買的,新鮮。你喜歡喝,明天我再叫他去買。”

滿慶,這是誰?

聽顧嫂的語氣,似乎是原主很熟悉的人,可是餘芳菲沒有繼承原主的記憶,並不知道這個人是何方神聖。

但她之所以在這個世界代替原主活了這麽久卻沒有露餡,一是靠對原文劇情的了解,再一個就是會裝。不認識沒關系,裝她總會的呀。

她於是不動聲色的道:“那就辛苦滿慶了。”

顧嫂說:“不辛苦的,他那小子沒別的本事,也就勤快一點。不過他前段時間剛從他爸爸那裏回來,說起來也很久沒有見過小姐了?”又絮絮叨叨說:“說句不要臉的話,那孩子也是跟小姐和小孟先生一起長大的,這麽多年沒見,他可想你跟小孟先生了,只是之前小姐你在醫院,他不方便去,小姐不怪他?”

餘芳菲暗叫一聲糟糕,竟然是一起長大的小夥伴?

她別的不怕,最怕這種跟原主很熟的,萬一暴露那就糟糕了。

她還想繼續套話顧嫂,可時間臨近晚餐飯點,顧嫂收了碗筷後就去出廚房準備今晚的食物了,只留下餘芳菲一個人在樓下客廳了。

滿慶……

餘芳菲眨了眨眼,先是特別淡定的用紙巾擦了擦嘴角,然後款步上樓,往左邊最裏處的那間房走過去,打開房門,踏腳進入,再關上房門。

這是餘芳菲還沒有嫁給孟驍言時,在老宅的臥室。

她快步走到房間書桌的地方,從抽屜裏拿出了一冊相簿翻看,想找找看有沒有那個名叫滿慶的人的痕跡。

看顧嫂說的那麽親密,她跟滿慶很有可能是親人關系,是母子嗎?顧嫂今年四十多歲,兒子應該也是二十幾,跟原主差不多大。

這冊相簿是原主房間裏的唯一一冊,裏面放著她從小到大的所有畢業照片,以及大量孟驍言的單人照。單人照都是偷拍的,想必是原主年輕時的傑作。

翻到中間的時候,餘芳菲看到了一張照片。

照片裏的餘芳菲那時候應該還在讀高中,身上穿著校服,站在老宅的花園裏偏頭跟孟驍言說話,孟驍言穿著休閑裝單手插兜,心不在焉的聽著,左手摸在一朵玫瑰上。

照片的最上面,花園邊緣還有一個男生,也穿著校服,正在回頭看跟孟驍言說話的餘芳菲。

男生身高大約一米七出頭的樣子,很瘦,戴著眼鏡,在照片裏比較模糊,並看不清楚全臉。

是他嗎?

餘芳菲不知道,她隨後翻遍了全部相冊,也再沒有在裏面看到任何一張有關這個男生的照片,她只能盡力記住照片中男生的身高和氣質,希望自己不要在遇到原主故人時一臉抓瞎、認不出對方,隨後離開了房間。

晚上吃飯的時候孟驍言並沒有回來,飯桌上只有餘芳菲及老太太和孟琛三個,吃的都比較清淡。

將近五歲的孟琛已經可以自己吃飯了,他跪坐在凳子上,手上拿著一只勺子去舀碗裏的米飯。

他扒拉的特別認真,一認真就忘記撿菜吃,老太太用公筷給他碗裏夾了幾塊肉和幾片青菜葉子,他就舀起一塊肉塞進嘴巴裏吃掉,含糊說:“謝謝太奶奶。”

嘴裏的肉還沒有吃完,又想起什麽,把他濕乎乎的勺子舀了一塊肉和一個青菜,轉身伸長手:“媽媽,給你吃肉肉和菜菜。”

他跟餘芳菲雖然是挨著坐的,但那距離對他的小短胳膊來說已經算是遙遠了,小朋友伸長了手也沒法把肉和菜丟進餘芳菲碗裏,急得直跳:“媽媽!”

餘芳菲趕緊把碗遞過去,孟琛一下把勺子裏的肉跟菜都翻在了餘芳菲碗裏,餘芳菲也不嫌棄,扯回碗把肉撿出來吃掉,還故意鼓著臉對孟琛咀嚼,很香的樣子。

小朋友一下笑彎了眼睛。

飯後孟琛休息了一會兒就要玩游戲消食,餘芳菲沒有加入,晚上他要睡覺的時候卻硬拉著餘芳菲到他房間去陪他睡,還要餘芳菲給他講故事。

餘芳菲活了二十年,自己都還是個寶寶,從未給任何人講過睡前故事,本來下意識的就想拒絕,不料孟琛看她不願意,立馬癟嘴要哭的樣子,餘芳菲趕緊投降:“好、好,那你總得先刷牙?”

孟琛得寸進尺:“我要媽媽幫我刷。”

餘芳菲也只好答應。

洗漱間裏餘芳菲一邊給孟琛刷牙一邊想,果然果然,孟琛小豆丁果然不愧是撒嬌精轉世,她以前在書外邊只是領悟到了他三層功力就萌得受不住,這回穿越過來成了他親媽,硬生生要頂受十層,她能受得住?

受不住也很正常啊,不怪她意志薄弱,輕易就被萌娃攻陷。

要開始講故事前孟琛拿了一本繪本給餘芳菲,餘芳菲就按照書上的內容跟他講,小男孩聽得很認真,遇到不懂的還要發問,有些餘芳菲知道的自然會告訴他,有些她知道的不是特別清楚的,就讓他改天去問老師。

書只讀了半小時,小男孩兒就開始打瞌睡了,餘芳菲的聲音漸小,摸了摸他的頭,把書放到床邊。

又過了一會兒,他睡熟了,餘芳菲輕手輕腳的從床上下去想要離開,剛一動腳,孟琛突然驚醒一把抱住餘芳菲,驚慌道:“媽媽!”

“哎哎。”

餘芳菲趕緊又爬回去抱著他,小豆丁眼淚卻一下流出來了,他把頭湊到餘芳菲右手邊,呼氣吹吹,淚眼朦朧的擡起頭問:“媽媽,你還疼嗎?”

餘芳菲心霎時一軟,道:“不疼啦,媽媽早就不疼了。”

孟琛不信,抱著餘芳菲的手默默流淚,哭著哭著又睡著了。

餘芳菲又好笑又感動,低下頭親親他的臉頰,輕手輕腳的離開了房間。

樓下客廳裏老太太正在跟管家說話,道:“趕緊讓人去接回來,不知道又喝了多少酒呢。”

餘芳菲心念一動,趴欄桿上問老太太:“奶奶,怎麽啦?”

虞老太太擡起頭,看餘芳菲半邊身子都落在空中忙罵她:“你這孩子趴那上面幹嘛呢,擔心掉下來!”

餘芳菲吐吐舌頭退回去,老太太這才白了她一眼道:“驍言在外面應酬喝了不少酒,李特助也沾了一點沒法開車,讓家裏司機去接呢。”

喝醉酒的男主?

餘芳菲眼珠一轉,趕緊從二樓跑到一樓道:“我我也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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